2014年8月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北京金山安全软件有限公司、北京金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发行为禁令,要求金山公司立即停止利用金山毒霸弹窗对奇虎360进行的诋毁抹黑并不得再有类似行为。
据悉,这是新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北京市一中院下发的第四个行为禁令。值得一提的是,一中院已发的三个行为禁令,都是为了制止对360的抹黑行为。
2014年初,百度向搜索360产品的用户散播“360公然违反工信部20号令”消息,并借机推出百度的安全产品。5月23日,一中院裁定百度必须立即停止对360的侵权行为,这是新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北京市一中院的第一例行为禁令。
同样是2014年初,百度手机卫士在其新浪官方微博发表“吐槽360上传隐私大会”话题,用百元手机话费作为奖品使网友吐槽360产品,同时扩大百度手机卫士的知名度。百度因此再被北京市一中院下发行为禁令,一中院裁定百度立即删除上述话题及全部回复,并不得再有类似行为。这是北京市一中院的第二例行为禁令。
还是2014年初,在用户卸载时,金山毒霸会弹窗散播“近期我们接到大量用户反馈,某数字卫士通过降低软件评分、不兼容等手段诱导卸载金山毒霸”、“360使用不正当竞争手段,恶意摸黑对手,15次被判败诉”等虚假消息贬损360声誉,也被北京市一中院下发禁令,要求立即停止用虚假消息抹黑360并不得有类似行为,也就是本文开头所说的一中院第三个行为禁令。
从5月到8月,短短三个月间,北京市一中院连发三个行为禁令,叫停互联网巨头对奇虎360的抹黑行为。
此前在2013年,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还针对上海《每经网》等平台散布的诋毁奇虎360声誉的不实新闻下发了行为禁令,要求立即停止任何形式的有损奇虎360企业形象的不实报道。
行为禁令,尤其是法院在未开庭审理的时候下发的行为禁令,法院的态度是非常保守和谨慎的。除非在法院能够认定侵权行为确实存在、而且不马上制止会对被侵权人造成严重损失、禁令与最终裁判一致的前提下才会使用。可以说,禁令表现了法院对侵权人强烈的否定态度以及对被侵害人需立即实施保护的肯定。
奇虎360在近期连续成功申请四个禁令,反映出互联网行业竞争的激烈,也显示了奇虎360成为被攻击对象的超高概率。而法院对保护受到竞争对手恶意诋毁的奇虎360持积极的保护态度,对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百度、金山等则持严厉的否定评价。同时这些禁令也印证了百度、金山和上海《每经网》在上述案件中被诉的宣传信息都是不真实的,是为了贬损360商誉而恶意捏造、散播,所以才会被法院禁令立即叫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