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首届研讨会在北京举行。与会专家对近几年在互联网行业盛行的流氓推广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研究。由于该行为法律风险偏低、经济利益可观,流氓软件不仅死灰复燃而且愈演愈烈,甚至很多对付流氓软件的安全软件也纷纷效法,给用户们带来了不小的困扰。对此,专家们纷纷呼吁,企业要谨守商业道德底线,保证用户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避免违法行为进一步恶化。
恶意推广侵犯用户权益
德翼网络CEO唐琰在发言中指出,流氓软件严重侵犯用户隐私权,大多数情况具有强制或者恶意安装、难以卸载、恶意捆绑、恶意收集用户信息的行为。他以中国互联网搜索巨头百度为例子,“比如说百度影音,用户被误导下载之后,恶意软件根据远程服务器配置文件,灵活强推其他软件。”
发出同样声音的还有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博士研究生冯艳,她表示自己也曾有过被百度强制安装的经历:“我有时候会检查安装软件的情况,曾经多次发现有百度杀毒,这一点让我很困扰。”冯艳认为,百度的做法毫无疑问已经是流氓软件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已经侵犯了用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百度行为符合流氓软件八要素
对于用户来说,流氓软件的界定一直是个大问题。在此次研讨会中,对流氓软件作出了明确的定义。总的来说,流氓软件具备八大特征,第一是强制安装,第二是难以卸载,第三是浏览器劫持,第四是广告弹出;第五是恶意收集用户信息。此外还有恶意卸载、捆绑和其他侵犯用户安装使用和卸载知情权的行为。
纵观百度的推广手法,以上八种方式都有所涉及,而且部分通过搜索引擎去推广,影响力非常大。因此百度恶意软件和恶意推广,不是个体事件,是公共事件,是有悖于诚信、公平的行为。
巨大利益促使恶意推广愈演愈烈
在强推软件的背后,是让百度无法割舍的利益链条。谈及其流氓软件出现的根本原因,唐琰一阵见血的指出,流氓推广之所以有生存的空间,是因为早已形成了一条黑色产业链,并且破坏了健康的互联网生态。以流氓软件的推广为例,有广告主,推广联盟,各种各样的下载站点和非法营运的站点在其中获取利益。
虽然百度近期输掉了几场官司,但为何依旧对流氓推广“不离不弃”呢?唐琰认为,因为与其获得的巨大商业利益相比,输官司支付的赔偿就显得微不足道了。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副秘书长卢建新则表示,百度在搜索和文化传播上有非常大的优势。但随着竞争对手的退出和业务范围的扩展,其利益结构已经发生了改变。但就在改变的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问题。因此所谓的流氓推广,究其原因是背后利益在作祟。
抵制恶意推广需社会各界通力合作
中国德和精品律所联盟知识产权团队主任陈浩律师呼吁:“任何一个互联网的公司,以及相关软件公司,都有义务维护软件推广的合法性;针对于其他互联网公司和软件公司的恶意推广行为,要积极打击,避免违法行为的泛滥。也希望向百度公司这样的互联网大型公司,能有基本的互联网企业操守,避免侵犯他人的权力,以及侵犯消费者相关的权益。”
卢建新告诉记者,恶意推广是当前互联网行业普遍存在的问题,需要有一个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约束和管理。他集合行业资源,真正形成一套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的法律体系是目前比较急迫的问题。从真正维护每一个消费者和网民的权益着眼,倡导业界要守住规则,强化行业自我约束;开展有效的行政性引导,规范行业行为。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主任姚克枫认为,恶意捆绑是企业之间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仅侵害了遵纪守法企业的利益,而且对消费者造成了较大伤害。消费者在遇到这种情况下,可以向工信部等相关部门投诉,也可以寻求帮助,还可以起诉,但是起诉成本比较高,对于同类的企业,可以选择起诉。他同时呼吁作为一个有社会责任的大企业,应担负起应有的社会责任,尽快停止捆绑恶意这种流氓行为。
恶意推广的背后是经济利益的驱动。人大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刘春田教授表示,在一个法治社会,取得经济利益的手段必须是正当的,不正当就要受到理性的抵制和法律的制裁,知识分子,学者应当是社会的良知,应该在专业领域发出专业的声音,提出专业的意见,把事实和道理讲清楚,这是得数人的功德,也是国民赋予我们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