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李晖
虽然业界和舆论都认为互联网金融进入寒冬,但在中央财经大学教授、互联网金融千人会创始人黄震看来,2016年,传统金融机构将在互联网金融发展中唱主角,而纯粹的P2P平台必须融入产业才能活下来。
走出误区
针对P2P行业,黄震认为首先需要正本清源,走出误区。“现在市场上流行的很多说法是错误的,但是人人又当作真理在传。”
有人说互联网金融是中国独特的现象,P2P是个人对个人的借贷,P2P是基于互联网点对点的直接交易。如果是个人对个人的,自古就有。而从历史和事实来说,互联网金融发端于正规的金融机构而非P2P,需要正确定位。“传统金融行业的电子银行、电子票据,还有中国的证券系统,是最先引入互联网的,做证券交易,导致个体散户市场的形成。不能说互联网金融颠覆传统金融,一开始互联网金融就在传统金融中运作。”
“现在老百姓对行业不了解:以为收钱的、理财的就是P2P。这是可怕的误区。”黄震指出,现在出问题的平台,实际上是伪P2P和变异的P2P,真正的P2P是不会出问题的。P2P要坚持原意,坚持不直接放贷,不去做担保,不做吸收存款的工作,做真正的P2P。
产融结合
在黄震看来,P2P行业确实出现了寒冬,一些平台需要调整自己的业务模式。而有特色的P2P,要向产融结合发展。现在P2P与其他各种行业的结合已经出现了不少引领模式,关键是细分领域能否发现其特点。要学会合作,不要大而全地做,而是要做自己最擅长的事。和金融机构、实体产业合作,是我们未来必然的做法。“如果单纯做P2P,只是过去的奇迹,今天必须融入到产业当中,才可能活下来。”
黄震认为,互联网金融还有更大的发展,但是P2P已经完成了历史使命。“以后发展的机会在哪里?要打造一个更大的金融生态,发挥持牌金融机构的风控能力和金融创新的优势。而我们现在做的互联网企业只是做了补充和穿针引线的工作。如果去碰钱,就很容易陷入到非法集资的罪名里。”
慎谈立法
即使目前行业监管亟待细化,黄震仍认为针对互联网金融行业不应该轻谈立法。
“我参与过很多法律的起草,成本非常高,但是收益非常低,没有解决基本的问题。互联网金融行业不应完全靠立法来解决法律问题,而应更多采用法律解释、司法裁判的方式,柔性立法的方式来填补这些漏洞。尊重法律的完备性,就是法律精神的体现。”黄震说。
而对于目前一些地方政府的执法方式,黄震认为不能乱执法、强执法。可以利用大数据发现问题,软法治理,柔性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