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那么,网络直播平台呢?
时下,网络直播平台激烈竞争,一些主播为了“搏出位”更是不择手段。3月16日中午,一名为“play有喜”的网络男主播闯入南京仙林某学校,在一家直播平台上公开直播自己如何骚扰女学生,被保安抓到后还出言不逊。事情才过去两天,他又到南京新街口故伎重施,在遭到一名女生的无视和拒绝后,索性强吻对方。对此,南京警方表示,该男主播的行为已属于猥亵妇女,建议受害人站出来指认。
在校公然骚扰女生,在街上公然骚扰女性——不仅当事人始终坚持认为“都不是什么大事”,更为吊诡的是,其行为被校内保安阻止后,其粉丝反而开始在网上辱骂师生。这世道,让人懵。网络平台主播牛成这个样子,真真是“天凉好个秋”。
主播如此癫狂,法律闪躲何方?法理上说,当事人行为已涉嫌猥亵妇女,根据情节严重性,或可面临拘留、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如果构罪,更当以刑事拘留伺候。又比如,据说该男主播还经常在公交车、地铁等公共场所进行直播,其间会拿着喇叭,在车厢内唱歌,歌曲内容多为三俗,且伴有舞蹈。这样的行为已经涉嫌扰乱公共秩序。换言之,就算没有“受害人站出来指认”这样的桥段,当事人类似行为早就该受到法律惩戒了。一句话,唯有法治之药,才能医治得了主播之病。
好在当地警方已介入调查,是非曲直,只有公断。然而,中国网络直播平台之乱象,早已不是冰山一角那么简单。网络直播是双刃剑——它可以让千里之外的家长监控幼儿园里孩子的安全,可以成为“互联网+教育”的信息化典型,可以为刚被曝光的“饿了么”展示出餐流程以洗白信誉……但,它一样可以成为主播在线“直播造人”等淫秽视频表演的欢场,成为上海中山北路镇坪路口发生的那起严重车祸的肇源,成为“掉裙子”、“秀睡觉”等低俗“擦边球”的温床。
网络主播越玩越“大”,背后是中国网络直播平台野蛮生长的狂风暴雨。直播平台有多火、“钱景”有多广阔,以下数字可见一斑:一是游戏直播平台斗鱼TV已于近日完成了新一轮1亿美元(约合6.7亿人民币)的融资。二是根据艾瑞咨询发布的《2015年中国游戏直播市场研究报告(行业篇)》披露,2016年游戏直播用户数量将破亿,中国游戏直播市场规模将达50亿元人民币。隔三差五的“主播事件”,其实已经说明:在这个领域,有市场、有平台、有创富的热情,有逐利的冲动,而唯独没有制衡的技术、没有监管的杀手锏。于是,千千万万个“直播间”,如同网络舆情中的定时炸弹,隔三差五爆炸一回,又有什么奇怪的呢?
面对遮羞布都不要了的少数网络直播间、道德与法纪底线都不要了的少数网络主播,有檄文直指其价高者得的“虚拟鲜花”——“不就是民国时夜总会的花篮吗”?这话也许稍显尖刻,但,靠窥私欲和荷尔蒙激活的“网红经济”,终究不是网络直播平台的正途。据说,个别直播平台“大户”正在研究自律公约,以期治理主播乱象、安抚舆论激愤。不过,自律终究只能止于“自查自纠”,亦只是治理方法中的配角罢了,于职能监管来说,如果连主播“斗法”的嚣张气焰都掐灭不了,真不如回家洗洗睡了。
疯狂的主播、不设防的平台,才有了“直播街头强吻”的闹剧。规则再不出手、执法再不“长牙”,被“玩坏了”的可能就不仅仅只是网络直播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