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讯(记者 唐李晗 吴洁)《中国经营报》社发文称跨境电商平台“网易考拉海购”售假,网站所属公司杭州网易雷火科技有限公司认为该报道不实,将报社诉至法院索赔。诉讼过程中,网易雷火公司向法院提出行为保全申请,要求法院做出禁令,停止涉案报道的发布。
今天上午,《法制晚报》法晚(微信公号ID:fzwb_52165216)记者获悉,海淀法院已作出诉讼禁令,此禁令系北京首例在涉网络名誉权新闻报道中支持原告诉讼禁令的申请案件。
网易雷火公司诉称,其旗下跨境电商平台“网易考拉海购”所售货品从货源产地直采、经过海关检验和质检部门检疫后存放在保税仓库。中国经营报社仅凭内部人员爆料,即发布“网易考拉海购”售假的不实报道。新浪全文转载了上述文章,并更改标题直指网易考拉售假。
该公司多次函告《中国经营报》和新浪停止侵权行为,但两被告均拒绝删除侵权文章,故起诉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
诉讼过程中,网易雷火公司向法院提出行为保全申请,称如中国经营报社、新浪继续登载涉诉文章内容,必将使该公司遭受的商誉损害后果进一步扩大,要求法院做出禁令,责令报社停止在电子报和官网发布涉案报道;责令新浪停止在网站上发布涉案报道。网易雷火公司对其此项申请也已向海淀法院提供相关现金担保。
2016年3月7日,经对双方材料初步核实等,法院认为,涉案新闻报道从题目、开篇、由头及主线勾勒了一起“网易考拉又陷入售假漩涡”的新闻事件。但通观全文,却并未报道得出“考拉假货”这一定性的明确依据。
网易雷火公司提交的涉案公证书显示,周先生所购的日本尤妮佳品牌的婴儿纸尿裤,经日本尤妮佳客户服务中心确认,该纸尿裤系该公司产品,故该证据可以作为网易雷火公司出售给周先生的该品牌纸尿裤并非“假货”的初步证据。(法制晚报微信公号ID:fzwb_52165216)
法院认为,中国经营报社未向本院提交相应证明是假货的充分证据。在此情况下,涉案文章所报道的前述事实可能构成失实,如继续传播可能对原告造成社会评价降低的严重损害后果。
鉴于中国经营报社在行业内具有较大的媒体影响力,且网媒传播具有很强的信息扩散性,为避免原告商誉损害进一步扩大,中国经营报社应暂时停止通过其电子报和官方网站传播《跨境电商命门凸显 网易考拉现自营危机》一文,直至本案法律文书生效之日。如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报社未构成侵权,报社有权就其因暂时停止上述行为而造成的损害向网易雷火公司要求承担法律责任。
因新浪已自行删除了网站上登载的涉案报道,网易雷火公司请求采取行为保全措施的事实基础已不复存在,其撤回对新浪互联公司的行为保全申请,法庭对此不持异议。
据了解,本案是北京地区首例在涉网络名誉权新闻报道中支持原告诉讼禁令申请的案件。法院作出诉讼禁令后,中国经营报社删除网站上的相关文章。
(记者/唐李晗 编辑/吴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