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在线

首页> 科技频道> 互联网> 正文

百万条网站密码仅一千元打包买走

被告人盗用支付宝信息盗窃12万元获刑

广州日报珠海讯 (记者陈治家 通讯员谢文思)购买了别人在各种网站上使用过的支付宝账户及密码信息近千万条,再通过发红包、充话费、买车票机票等方式窃取现金超过12万元。昨日,记者从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7名被告因非法贩卖个人信息、盗窃支付宝账户等多项罪名被法院判处数月至四年不等有期徒刑,其中3被告人不服,上诉至珠海中院,近日该院二审维持原判。

受害者的支付宝信息是如何泄露的呢?竟然都是从网上买来的。被告人尹某于2014年9月以来,从被告人储某、邢某和王某等人手中买来了“数据包”。

2014年11月,被告人尹某以1500元的价格,向网友被告人赵某定制了专门针对支付宝平台的“支付宝探测器”扫号软件,用于批量比对他人支付宝账户信息及密码,并将正确的账号及密码提取出来,归类存储,提高盗窃“效率”。

其中,被告人邢某出售的“数据包”卖价仅1400元,却含有他人在各大网络论坛和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账户和密码的数据约500万余条。被告人王某出售的“数据包”含有他人在各大网络论坛和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账户和密码的数据约400万余条,卖价仅1000元。

从2015年3月开始,被告人黄某明知尹某充值话费所用的钱系套取他人支付宝账户非法所得的,仍折价向被告人尹某收购话费共计8万余元,从中赚取差价牟利。

一审判决后,被告人尹某等人不服,提出上诉。尹某认为,相关网站存在支付漏洞,且支付宝账户的异地支付保护功能也未完全发挥作用,所以其才能完成犯罪。

近日,珠海中院二审决定维持原判。

版权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天津在线"的所有作品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天津在线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二、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天津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四、转载声明:如本网转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及时同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天津在线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jubao@72177.com

今日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