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海建/检察日报
近日,微信朋友圈里晒出了一张某在线辅导老师的课程清单,2617名学生购买了一节单价9元的高中物理在线直播课,扣除20%的在线平台分成后,授课老师一小时的实际收入高达18842元,这个薪资甚至超过当下火热的网络女主播。据记者了解,网传的高收入是真实的(3月27日央广网)。
一小时数万元收入,从劳动报酬来看,这比网络女主播要“红”多了。这让人不禁喟叹:扎实提升教师劳动价值、彰显优劳优酬的,竟然不是红头文件,不是节日殊荣,而是“互联网+”。 据说,目前某在线辅导平台注册的生源有1500万,在线辅导课程囊括了初中、高中的语数外、地理、历史、化学、物理、生物等8门课。可以想见,生源数量还会几何级增长,按照马太效应,优秀的“在线教师”恐怕还会在基数增长之下创造更为“天价”的辅导收入。
客观地说,“在线教师”是三方得益的教辅范式:一方面,它为培训机构节省了场地、管理成本,乃至应付各种检查与暗访的“风险成本”;另一方面,参与辅导的老师也更方便,躺在被窝都能随时辅导,且游走在“在职家教”政策边缘,较为安全。更重要的是对于家长与学生来说,不需要风雨无阻去培训中心上课,成百上千的课程经费一下子变成了几块钱、几十块钱,而且还可以精挑细选,性价比如坐火箭般飞速飙升。当然,对于辅导教师及培训机构来说,这还是实现致富梦想的最好路径。只要基数大到一定程度,每人三五块的“听课费”,足以铿锵兑现“知识就是力量”的人民币版。
勤劳致富并不是坏事。真正的问题在于以下两个层面:第一,这样的辅导,如果是在职教师参与,该如何定性?第二,当在职教师于在线服务中“尝到甜头”,相较于一堂课数万的收入,他还会在乎每月几千块钱的本职工作吗? 这些年,自上而下禁绝“有偿家教”,但真相如何,看看各大城市培训机构的招贴,怕是“天凉好个秋”而已。老顽疾,治不好,不过一个“钱”字。如今,“在线教师”令收益打滚儿翻倍,如何能一刀切地风轻云淡起来?
最值得反思的是,当社会机构创新出“在线教师”有偿服务,公立学校的课外辅导却仍停留在“自习室阶段”。除了赚钱而备受诟病的“家校通”算是搭上了信息化的班车,为什么时间与精力都够得上的各级学校,不肯在信息化教育中往前多走一步? 试想,如果每个学校的优秀教师都能在网上义务为该校学生提供适度的在线辅导,家长和学生又何苦在千万个培训机构面前眼花缭乱而选择困难?
有些市场,是学校不作为而拱手送出去的;有些开销,是教育不担责而由家长有价代偿的。“在线教师”贵过网红,该不该治理是一回事,最该教育主管部门反思的是:作为公共服务的教育,在“互联网+”时代,步子该不该大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