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科技讯 5月6日消息,据《今日美国》报道,旧金山地区法官詹姆斯·多纳托拒绝了Facebook有关驳回诉讼的请求,该诉讼指控其使用面部识别技术的照片标签功能涉嫌侵犯用户隐私。
法官称,按照伊利诺伊州法律,禁止公司在未获得明确同意的情况下收集和存储生物识别数据,因此针对Facebook的诉讼案可以继续审理。多纳托在周四的裁决书中写到:“法庭认可原告的指控,涉及扫描面部几何图形的Facebook面部识别技术是在没有原告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的。”
2010年Facebook推出了照片标签工具,自动将上传到网站的照片中人物的脸与名字匹配起来。2008年伊利诺伊州通过了《生物识别信息隐私法》,要求公司在收集或存储包括“脸纹”在内的生物识别数据前需要获得消费者同意,Facebook和谷歌已经使用这种技术识别照片中的人物。3月谷歌也遇到指控其照片标签系统违法的诉讼。
在Facebook诉讼案中,原告称他们从未同意Facebook将他们的面部作为生物识别标识使用。Facebook称,照片标签在服务条款中披露了,用户没有不同意。该公司还称,伊利诺伊州法律不适用,因为“脸纹”来自照片。
法官多纳托写到:“该法律是在生物识别技术刚开始被广泛使用前,解决收集、保留和使用个人生物识别标识和信息的告知同意隐私法律。法律的词语和结构都未限定这个目的只适用于个人数据收集技术,这与法律在面临新兴生物识别技术时保护隐私的广泛目的背道而驰。”
对此,总部位于加州门罗帕克的Facebook未立即发表评论。代表原告的律师事务所Robbins Geller Rudman and Dowd合伙人肖恩·威廉姆斯称:“我们很高兴看到法庭做出非常合理的裁决。”
在Facebook如果你的面部出现在照片中,面部识别软件会记住你的脸,你的朋友可在照片上给你打上标签。这种功能被称为“标签建议”,当用户登录Facebook时会自动启动。Facebook称这对用户有帮助。
但隐私保护机构认为,该软件只有在得到明确同意时才能用。在欧洲和加拿大,已经出现这种隐私担忧,Facebook暂停使用了这种技术。(木秀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