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在线

首页> 科技频道> 互联网> 正文

360违反Robots协议被判赔偿百度70万元

不正当竞争引发各界热议    

8月7日上午,百度诉360违反Robots协议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宣判。法院审理认为,360在未经过百度允许的情况下违反Robots协议,随意抓取、复制其网站内容据为己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因此判决360不正当竞争行为成立,赔偿百度经济损失共计70万元。这一判决也引发了司法、学术等各界人士的热议。

2012年8月,奇虎360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通过360搜索和浏览器强行抓取百度等搜索引擎内容,不仅对百度等网站的产品和服务造成了侵害,也导致大量用户数据库、账号、密码等隐私信息内网信息被泄露。随即百度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360诉上法庭。

“Robots协议作为被广泛遵守的国际行业惯例,为内容网站和搜索引擎之间建立了有效的行业规则,很好地支撑了世界互联网产业的健康发展。”针对法院的判决,中国工程院院士高文指出,互联网产业已经成为中国技术创新的代表。互联网产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良好的竞争秩序和健康有序的行业环境。建立良好的竞争秩序和行业环境,遵守国际规则和行业惯例至关重要。“此次法院对这一国际行业惯例的确认,将会更加有效地营造中国互联网产业发展的良性生态环境, 以及在国际舞台上受到更多关注、得到更大发展。”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知名互联网法律专家于国富则认为, 案件判决结果体现了司法对违反Robots协议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态度。法院责令360按法定赔偿最高限额赔偿百度损失,并全额赔偿百度合理支出。而360不正当竞争行为遭法律惩罚对于促进互联网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最高人民法院曾明确表示“互联网领域不是一个可以为所欲为的法外空间。网络企业的竞争自由和创新自由必须以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为边界。”有法律专家指出,此次判决,也表明了政府打击不正当竞争,保护网民安全的态度和决心。希望政府有关部门能进一步加强对互联网企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和处罚力度,以保障这个新兴行业健康有序地发展壮大,让中国互联网产业生态真正跻身世界一流水平。

版权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天津在线"的所有作品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天津在线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二、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天津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四、转载声明:如本网转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及时同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天津在线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jubao@72177.com

今日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