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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象:微信公号被侵权上微博诉苦

近期,以《蜗居》走红的作家、编剧六六,在微博上怒斥自己被微信公众账号侵权,并且向微信团队维权未果。有意思的是,在六六连续发布两条微博表示,她在微信内投诉此事,腾讯微信团队对她的投诉始终回复“没有证据,不予支持”以后,有两位认证为微信工作人员同时回复,在致歉的同时表示会进行处理。

其实本次六六的微博维权事件并不是个案,在微博上我们可以看到很多草根作者在反复发泄着被侵权的不满,更有微博网友在六六投诉的微博下留言,称知乎上多位知名大牛的文章多次被公众平台账号抄袭。那究竟是什么导致了原创作者在微信公众平台被侵权后,却只能在微博上维权呢?

举证繁琐 过程黑洞化 微信投诉难于登天

笔者认为,最直接的原因在于机制 ,根据亲身体验,如要想在微信上直接投诉公众号侵权,必须要填写长达三页的《微信公众平台侵权投诉通知书》,还要打印、敲章、扫描、上传等等;电话投诉,客服则会回答“无法告知何时会处理好,也无法告知具体会怎么处理严重的抄袭剽窃”。如此繁琐的投诉机制,最后还无法保证能够及时的解决问题,往往得到的回复是“证据不足 不予支持”。即便最后侵权方受到了处理,但是对于原创作者的负面影响已经造成,而侵权方往往只需要删除文章而已。

我们再来看下在受理投诉方面,微博是怎么做的呢?作为一个以内容为核心的平台,微博面临的版权问题其实更严峻,早在几年前草根大号红极一时的时期,就不时有网友跳出来吐槽自己的内容被某某大号私自“引用”,而且就像微博CEO王高飞所形容,微博是个天然的吐槽平台,网友不满甚至愤怒的情绪很容易得到共鸣。虽然形势很严峻,微博还是扛过来了,琢磨出了一套社区公约的机制,用“举报-受理-举证-判定”的公开透明化机制,借网友智慧解决难题。

其实微信和微博对于侵权的处理区别,在于微信将大量成本施加在原创作者身上,而且整个过程不透明,再加上效率低下,从而消耗掉了大量的用户信任。

平台属性差异 维权效果两极分化

如果借鉴微博的社区公约机制,微信是否能彻底解决维权难的问题呢?未必,因为两个平台的属性完全不同,这是维权效果两极化的根本原因。

相比微博,微信更加封闭化。在相对封闭的微信平台内,原创作者除了直接向微信官方投诉,几乎只能通过朋友圈小范围扩散维权信息,很难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更让人心寒的是,原创作者还面临一个严重的问题,那就是被侵权了都不知道,这对作者来说更不公平,也使抄袭者更加有恃无恐。在微博上,如果你想引用某些优质的原创内容,直接转发就可以规避掉抄袭、侵权的可能。而微信的封闭属性,导致公众账号为了积累自己的粉丝,积攒人气,在内容创造能力不足的情况下,转向去做“搬运工”。有良心的会在文中标注原作者的名称,不好的则会当成是自己原创,其实不论是标还是不标,从一定意义上都损害了原作者对于作品的网络传播权益,从法律上讲依旧构成了侵权。

由此可见,微信公众账号在维权上有其天然的弊端,这也是众多微信号发生侵权现象跑到微博上来“抱怨”的原因。因为在微信上的申诉好比是在真空中的呼喊,叫再大声也传播不出去,而在微博上维权则是“顺风而呼,声非加疾,而闻者彰”,借助成熟的处理机制和网友的集体智慧,维权会事半功倍。所以奉劝被抄袭的各位,也不必再去苛责微信了,也许他们是真的没办法。或者真等两家不再掐架了,在微博上开辟一个微信公众号申诉版块,可能这一问题就能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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