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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流氓推广到虚假广告 首富李彦宏的钱干净吗?

近两天来,360公司董事长兼CEO周鸿祎再次向百度“开炮”,直指其安全软件不顾用户体验,野蛮的进行捆绑安装。这不禁让人回想起百度的发家史,依靠广告赚取巨额利润。但在这些广告里,又有多少是干净钱呢?下面就让我们解构下百度的盈利模式,看看首富李彦宏先生赚的钱到底干净不干净?

百度是怎样赚钱的?百度的盈利模式是广告,无论是竞价排名,还是网站联盟,百度是通过广告收入盈利。经过十几年的发展,互联网已经不再神秘。互联网业界都知道的常识,像百度这样的具有媒体属性的互联网企业,广告收入取决于流量,流量取决于内容。就是说,可供阅读的内容决定流量,这个流量其中包括每月独立访问量(MonthlyUniques)、每月查询量(Queries Per Month),这个流量决定着每次点击收入(Revenue Per Click)标准;这个流量也决定着点击付费链接的用户百分率(Percentage of users that click a paid link);这个流量决定广告收入总额。内容——流量——广告收入,这个盈利模式,前面每个环节的变化,都将改变最后广告收入的结果。

搞清百度盈利模式十分重要,它可以澄清一个事实:在百度网站上发布任何内容,对百度来说都是营利性质的商业行为,无论是否收费,无论是否直接在该页面配发广告。任何一条内容都通过流量对广告收入构成贡献。这是个常识。任何人试图将免费阅读归为非商业行为,不是无知,就是故意掩盖,其目的是为了减轻对盗版者的处罚。

这里不想更多地描述百度利用市场支配地位操纵流量获取不义之财,人们通常体会到自己要查找的信息,排在前面的条目不是想要的,是百度因为收取了广告费而强加给你的。

需要重点指出的是,百度在内容环节赚黑钱、脏钱。

早在多年前,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就曾向新华社记者披露,百度因登载网络淫秽色情信息被北京市“扫黄打非”办公室处罚。

而因为做百度盗版的证据保全,公证处人员在点击盗版内容页面广告时,因为低级下流、不堪入目的画面,公证员气愤地几乎无法继续进行下去。

再者,百度在从事非法出版经营。百度没有数字出版资质,没有获得数字出版的政府许可,百度的营业执照明确标明禁止从事经营出版。百度云上线后,百度文库向内容出版转型,并且公开地、大刀阔斧地从事出版。百度公然破坏国家正常的出版秩序,侮辱着出版管理机关的每一位工作者。

更为恶劣的是,百度多年来一直通过大规模盗版赚取脏钱,而且利用技术优势和垄断地位不断翻新花样、逃避责任。百度在盗版方面可谓是“中国首盗”,臭名昭著。百度将“勒索营销”移植到出版经营上,逼迫出版者和作者与之签约,否则,公然盗版,偷盗和抢劫手段交叉使用。百度在9月30日接到国家版权局的行政处罚决定预先告知书,在接到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传票和起诉状后,百度称已将涉案的三本书全部删除。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栏目播出百度视频盗版背后的黑幕之后,中国青年出版社中青文传媒公司对百度盗版进一步调查中发现,12月中旬,在百度接到国家版权局告知书和北京市一中院诉状的两个半月后,百度明知涉案三种书为侵权作品,却仍在几近疯狂地继续盗版。

新发现的四种百度盗版方式是:

1,百度网盟。百度通过与旗下的30个盗版网站站长合作,在盗版书页面发布广告,收取广告费获取不法利益。百度分得广告费的45%,盗版站长分得55%。中青文只是公证了这30家,实际远多于这个数量。

2,百度移动搜索。在移动客户端手机或平板电脑中使用百度搜索图书,可以直接阅读图书内容。

3,百度手机助手。通过APP等提供盗版图书内容并配发广告。

4,91助手。通过100%全资控股的91助手提供盗版图书内容。

这次百度盗版的图书,除已经在行政处罚和诉讼过程中百度明知侵权的《高效能人士的七个习惯》、《现在,发现你的优势》、《考拉小巫的英语学习日记——写给为理想而奋斗的人》之外,还有富兰克林·柯维公司的《杰出青少年的七个习惯》、《要事第一》和盖洛普公司的《首先,打破一切常规》。

百度除了盗版图书,在盗版网络视频方面步伐更大。2013年11月13日,中国网络视频反盗版联合行动在京启动,搜狐、腾讯、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等十家机构联合起诉百度侵权,向百度索赔三亿元。

百度的疯狂使得为百度辩解的人、袒护百度的人十分尴尬。

百度究竟有什么底气敢如此明目张胆巧取豪夺赚取不义之财?百度践踏法律、违背基本常识的疯狂有其自己的逻辑。某日北京市一中院非正式开庭,作为被告的百度当庭对原告权利人施压称,百度可以“搞定”版署。版署有铁肩担道义的勇气,这种愚蠢地表述是对版署的侮辱,相信版署敢于打百度这只赚黑钱脏钱的“老虎”。

还有,百度李彦宏赚取黑钱脏钱是有其一套“理论根据”的。在中国版权年会,李彦宏依然唱着几年前在作家联合告百度时就唱的歌谣,空谈互联网理念是免费、分享,这番话太虚伪。百度在长期盗版中,对著作权人的侵害是不付费的“免费”的,拿着著作权人的受法律保护的资产供百度为了发财而“免费”使用“分享”,而百度在竞价排名和网站联盟的广告营利中,丝毫没有“免费”和“分享”的成分,不择手段地疯狂敛财,甚至涉黄、非法出版、盗版。

李彦宏接着告诉与会者一个好消息,他说,“我觉得对我们在座的每一个人都是非常非常有利的。这个改变是从PC互联网到移动互联网的一个巨大的改变。我刚才讲,互联网产生的时候,大家讲究的是自由、免费、分享、开放,但是,到移动互联网时代的时候,我们越来越发现,它在产生一个闭环。在PC的互联网上对于一个搜索引擎来说,我只告诉你哪一个网站上有你要的内容,那个网站有没有盗版,我们其实没有太大的控制,但是在移动互联网,我们更多的时候并不把你跳转到一个新网站上,我们自己把内容收集起来,提供给网站。”“这样的一种闭环,实际上就是说,当我把这些内容,把这些所有的东西都能够放到我的控制之下的时候,我们对版权的保护,就变得更加容易,更加方便了。”

就是说,李彦宏认为在PC互联网时代,“我”对盗版很难控制;在移动互联网时代,版权保护变得方便容易了,因为内容放在“我”的控制之下。

而事实是,最新发现的百度盗版主要是移动互联网,并且如李彦宏所说,是在百度控制之下,并且加上了收费广告。这说明,是否盗版不取决于是PC互联网,还是移动互联网。这如同盗贼行窃,不管你是木门还是铁门,是明锁还是暗锁。

以盗版著称赚脏钱的企业的领导者在版权大会空谈这番虚伪言论,给这次会议添加了滑稽的娱乐元素。

法律是道德的最低底线。

百度在行政机关处罚和法院诉讼过程中,依然恶意、重复、规模化的盗版侵权,公然藐视法律。与百度没有理由谈道德!

从不义之财到流氓推广,百度一直以来在挑战网民的底线。大家深知,主张公平正义的过程充满了不易。我们仍然坚持着,因为,面对变化的世界,我们唯一能坚守的、不变的是对真理的信仰。这一点,是我们力量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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