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在线

首页> 科技频道> 互联网> 正文

乘客用滴滴司机微信给自己转账4000元

(原标题:趁帮助司机办理业务之机 乘客用滴滴司机微信给自己转账)

京华时报讯(记者郑羽佳)通过“滴滴软件”乘坐车辆,李某趁帮助司机办理业务的机会,使用司机手机微信向其手机微信转账4000元。记者昨天获悉,李某因涉嫌犯盗窃罪,被公诉至顺义法院。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3月18日,李某通过滴滴打车软件乘坐孔先生的车辆,孔先生同时接到一个女乘客要拼车的活,但李某不同意,孔先生让女乘客取消拼车,但女乘客下车后错误支付了车费,打电话要求司机退车费。因在开车,孔先生便将手机交给李某并告知支付密码,李某帮助孔先生给女乘客发送了一个17元的微信红包。

后李某偷偷将孔先生加为微信好友,然后用孔先生的微信分两次向其手机微信转账4000元,随后又将微信好友从其手机中删除,后下车离开。当天,李某把微信里转出的钱提现。2016年4月7日,李某经民警电话通知到案。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

版权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天津在线"的所有作品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天津在线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二、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天津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四、转载声明:如本网转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及时同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天津在线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jubao@72177.com

今日天津